禁露天焚烧 环境局总监:勿违法
(吉隆坡13日讯)环境局总监拿督阿末卡马鲁那朱说,基于下周将出现昼夜平分点现象(equinox),因此国内天气将会持续干旱,所以禁止民众,无论有意或无意的露天焚烧。
他说,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9(A)条文,露天焚烧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每项罚款最高为2000令吉。
“自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修正,并在2013年1月2日颁布宪报后,我们已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以逮捕任何个人相信已抵触相关法令者,包括露天焚烧,以协助调查。”
阿末卡马鲁那朱今日发文告说,从今年1月至3月1日,全国共发生580宗露天焚烧,其中86宗为森林区、142宗为农业地区、工业区有3宗、建筑地区有12宗、焚烧垃圾有31宗,灌木丛和其他小型焚烧,则分别有89宗和217宗。
“共有39宗露天焚烧接获罚单,15宗是发出警告通知和7宗则是发出警告信,有3宗涉及露天焚烧,已开档调查,并带到法庭。”
他促请民众给予该局合作,共同扑灭小型焚烧的火焰,一旦发现露天焚烧或火灾,可向消拯局投报,环境局免付费热线为1-800-88-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