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要共同承擔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責任要共同承擔

根據法律,公寓大廈都要設立管理委員會,向住戶收取管理費,作為公共基金來使用。然而,公寓大廈單位數百上千,住著形形色色的住戶,總會出現有人拖欠管理費,甚至產生紛爭的問題。



2013年分層管理法令把拖欠管理費不繳列為罪行,如今政府準備嚴厲執法,以對付沒有繳交公寓維修和管理費用的住戶。

監管不良住戶

這項法律條文用意良好,可說是將管理費的問題,列入一個明確的法律範疇內處理,以法律的力量來監管和約束不良住戶,因為,管理委員會如果資金不足,將難以有效展開工作,而且這對遵守規定繳費的住戶不公平。



管理費的用途就有如公共基金,讓居民共同分擔保養居住環境,例如打理公寓、維修升降機、園地和泳池,以及聘請保安人員及設立保安設施如閉路電視等。

住戶拖欠管理費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住在高樓公寓,理應知道管理費制度的存在,而身為業主,就必須履行繳交管理費的責任,不能讓鄰居來替你出錢。

須善用管理費

一旦一個公寓社區出現嚴重積欠管理費的問題,必定會影響管理層運作,居住環境的品質肯定下跌,最終受影響的是居民本身,最常見的例子是升降機損壞了沒錢修理。

想要住得安心舒適,豈能自掃門前雪,社區的管理相當重要,住戶應當每月定時繳交管理費,讓物業及管理委員會順利運作,若惡意拒繳,吃上官司,受苦的依然是自己。

一些居民也有可能是因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做得不好,而拒繳管理費。因此,管理層也必須受到當局的監管,確保它們在收取管理費后,一分一毫都用以做好管理社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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