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美芹:過分溺愛怎麼教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姚美芹:過分溺愛怎麼教

──《中國報》甲州高級記者



近來報章及網絡媒體,接二連三報導有關因為老師鞭打或不適當地處罰學生,家長鬧上教育局或警局的事件,更有老師被迫登報道歉,引起關注及諸多輿論。

許多人談論此事,都有感于在上幾代,老師處罰學生是合情合理,學生被老師處罰后,絕對不敢告訴家長,否則換來的,可是家長的另一頓鞭打。

如今,老師要處罰學生,不但隨時中告,還可能被視為“問題老師”,被調職或受紀律對付,令執教生涯留下陰影。



《三字經》中:“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古聖先賢說明父母與老師的職責:養要教,教要嚴,但發生了這麼多事,老師又哪敢再嚴厲要求學生?

雖然“打”非一種好的教養方式,但老師們在課堂上的時間不長,要做到嚴格,又要賞罰分明,通常鞭打就被認為是最直接有效的處罰方式。

聽一名曾在名校做過臨教的前老師說,剛任教就被其他老師提醒,該校家長一般溺愛孩子,老師絕對不能鞭打學生,即使學生故意不聽話及不做功課,也由對方,否則家長會因為孩子被處罰而到學校大吵大鬧。

另一名老師也說,學校之前發生家長因為孩子被處罰而報警一事,之后班上同學在被老師處罰時,竟恫言若老師敢打他,將告訴家長以報警。

家長動輒報警、要求公開道歉的的錯誤示範,已讓老師的尊嚴全失,也讓學生不再尊師重道,這樣的教育,可說是失敗。

無論如何,老師的處罰方式,絕對有必要斟酌。一些老師因為太急,或是被學生激怒,一氣之下極有可能下手太重,傷害了學生的心靈與身體。

難以控制自我情緒的老師,不妨學學一名資深老師所分享的:在處罰學生之前,養成深呼吸或走動數秒的習慣,讓自己的情緒稍微平伏下來,如此也較可拿捏施打學生的力度,也不會造成嚴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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