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柔苏丹比粗俗手势 男子认罪监4个月
(峇株巴辖14日讯)40岁图形设计师向柔州苏丹依布拉欣,比出粗俗手势案,被告由辩护律师代读忏悔书认罪,被地庭判处监禁4个月。
被告莫哈末阿里斯,被控于去年12月20日上午11时20分,在南北大道95公里的南下车道,遇上殿下座驾经过,竟无理对殿下比出粗俗手势,并企图让车队人员看到,牴触刑事法典509(以特定的身体姿态蓄意侮辱民众)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辩护律师莫哈末赫兹里在庭上为被告代读忏悔书,指被告并非刻意做出上述脱序举动,并已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且诚心忏悔,以及请求殿下原谅。
不良示范
莫哈末赫兹里指被告已婚且育有3名孩子,需要工作养家及被告真诚悔过,且须服食抗焦虑的药物为由,要求法官从轻发落。
主控官兼柔州检控组主任赛夫依德利斯说,每名柔州子民都会常遇到殿下出巡,和由皇家警卫队护送的情况,民众皆体谅,但被告不应为此对社会大众,做出不良示范。
他强调,任何人比不雅手势乃粗俗行为,无论对方是否为苏丹殿下,被告的脱序行为让其蒙受精神创伤。
他补充,被告并没有医药报告,指须定期服用抗焦虑的药物,所以被告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地庭法官阿祖雅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宣判被告监禁4个月,刑罚即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