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若鵬:雜亂有章──這樣算不算故步自封?
檳城喬治市文學節,一個馬華作家也沒有。檳城,華人聚集的城市,在馬來西亞,辦文學節,一個,連一個馬華作家,也沒有。
似乎沒人發現有什麼問題,作聲的只有陳翠梅、曾翎龍和我,他倆直接找到主辦單位負責人伯尼斯,是個英文作家,聊開以後我加入。和我預想的一樣,並不完全因為主辦單位疏漏。伯尼斯主動聯絡兩位馬華作家,但兩者都沒有回覆。她再通過華人聯絡,同樣沒有反應,於是以為馬華作家沒有興趣,就費事理會了。你說,這能全怪她嗎?至於她為什麼沒有聯絡作家協會,那還是個謎。
她沒說那兩位沒回覆的作家是誰。我猜想馬華作家英文未必很好,覺得這個以英文為主要媒介語的活動和自己沒有關係。而且要面對來自世界各地的作家,也許更覺得不舒服。但這些各國作家,英文也未必是他們的第一語言。受邀卻不理會,那是犧牲了機會,說什麼走出大馬、面向世界都是門面廢話。連在自家門內的活動,已經沒有參與了。
在寫作領域如是,在其他層面也有類似現象。音樂人管啟源觀察台灣和大馬文化圈,告訴我兩者差異。在台灣,文學和音樂、舞蹈、舞台劇、影視、服裝等等都有交流,而在大馬,不同領域的工作者往往互不認識、互不關心,更妄論合作。作家總認為作家該做的事只是把文章寫好,那當然沒錯,但不要抱怨市場不buy你的東西。這,算不算故步自封?
馬華文學要獲得認同和尊重,首先要讓人“看得見”。讀者習慣在改變,出版業低迷,連報業也在憂慮讀者人數下滑。文學要有更廣的出路,我認為必須和多領域跨界合作。是合作,有成品交出社會的合作,不是交流罷了,流來流去沒有用。何況在很多領域中,文學本來就是必須的,歌詞不能缺好文字,音樂劇更不可以;電影不能沒有好劇本,文學的功夫是根基。但馬華作家沒幾個能專業寫作,都為生計奔忙,不可能投入做這些事,不像歐美作家有經紀人操心行銷。要這樣發展,除了作家本身要自覺自發地廣伸觸角,作家協會也責無旁貸。那麼作協為什麼沒有事前聯絡伯尼斯呢?噢,那是我錯了,我是作協副財政,也為生計奔忙,注意到這件事時已經太遲。
只能亡羊補牢,向伯尼斯大力推薦黎紫書參加來屆的文學節,並處理聯絡、簡介、作品翻譯等事情。我不知道單憑我一人,能做多少,但當仁不讓,捨我其誰。這樣是絕對不夠的,熱情遲早會熄滅,在這有限且不成熟的市場,非營利組織如作協必須找來資源($),持續地、有計劃的敢敢投資,把馬華文學滲透各個領域,接觸更多的讀者觀眾。
辦比賽、辦課程,只是在培養作者。讀者呢?沒有讀者,要那麼多作家有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