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同住的租戶打了一拳,除了報警,是否可要求房東把火爆男子立即趕走?
⊙馮先生一家三口與前同事同住一間排屋已有一段日子,大家相處沒有太大問題。
他說,他們目前租兩間房,房東僅收取400令吉租金,所以未有打算搬走。
他指出,兒子日前因早上扭開收音機,吵醒隔壁房的中年男子,對方沖出房就向兒子揮拳,兒子報警后也入院檢查。
他過后向房東要求讓該名男子搬走,由他租下其房。
他想知報警之后,還有什么管道處理此事?
★麥嘉強律師
首先,該名火爆男子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一年及罰款達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至于要求房東讓該男子搬離,就視乎房東與男子是否有簽租約,若有合約就必須依據合約,若無就可給予期限要求對方搬走。
若雙方可以坐下好好談協議賠償,再到警局銷案,也是解決方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