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米基爾訴阿馬爾誹謗案 高庭擇定8月聆審

(吉隆坡14日訊)高庭今日擇定8月22日至24日聆審,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惹米基爾就被指濫用大馬伊斯蘭經濟發展基金出國一事,起訴全國監督與告密者中心董事阿馬爾誹謗,索賠1000萬令吉案。

惹米基爾代表律師阿南沙利達在庭外向記者說,法官拿督諾碧在內庭接見他與阿馬爾代表律師阿都哈林時,也擇定6月20日為此案最后一次過堂,並諭令雙方代表律師必須在8月8日前,提呈證人書面證詞。

他指出,答辯人即阿馬爾將會以《馬來西亞前鋒報》要求撤銷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安南耶谷起訴該報誹謗訴訟申請為例,即上訴庭裁定,政治人物不能起訴媒體誹謗,因為從政者是公眾人物的理由,申請撤銷此訴訟。

惹米基爾是在去年11月19日入稟高庭起訴阿馬爾,並將后者列為唯一答辯人。

訴狀指出,起訴人要求高庭發出禁令,阻止阿馬爾及員工再度發表及刊登任何誹謗性的言論,同時要求賠償、普通性賠償、嚴重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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