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支援恐怖組織 留埃生不認罪下月過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嫌支援恐怖組織 留埃生不認罪下月過堂

(吉隆坡14日訊)1名在埃及開羅就讀大專的19歲大馬學生,因涉嫌支援恐怖組織,今日在高庭面控時不認罪,案訂4月12日過堂。



來自霹靂角頭的被告為莫哈末希達亞,他被指在2014年9月5日至2015年9月1日,由吉隆坡國際機場乘搭航班飛往敘利亞,企圖通過成為基地組織一員,支援該恐怖組織。

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130J(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下的第130J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終生監禁或坐牢不超過30年或罰款,任何用以或有意用以犯下有關罪行的財產,也可被充公。

法官拿督哈茲隨后向被告指出,他不能保釋外出,因為他所牴觸的條文是禁止保釋。



由于被告沒有聘請辯護律師,因此法官諭令被告可在下個過堂日期前,聘請律師。此案主控官為娜比拉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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