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師之初,性本善”,每一位教師的誕生都帶著一個偉大使命,滿腔熱誠的他們對教學工作孜孜不倦 ,也對學生循循善誘,絕對無人打從師訓學院畢業后,立志以語言暴力折磨孩童弱小心靈,視痛毆學生單薄的身軀為己任。
隨著老師們踏入校園,繁重的工作、人事鬥爭、教育官員的刁難、難搞的家長與頑劣學生,讓他們背負比一般上班族更沉重的壓力。于是每一位老師多少都背負著一些陰影,就像最近一名女老師因體罰一名女學生,導致她手腳出現7道籐鞭痕,並在家長施壓下登報公開道歉。
我支持適度的愛之教育,也支持合理的體罰,所有人的成長過程都可能遇到一個愛打人的惡老師,仿彿將生活不如意事都渲洩在學生身上。
長大后,也發現每當學生頑劣,教師要求見家長,家長常以工作為由缺席;一旦孩子被打,家長卻馬上衝去學校興師問罪。
一則小小的道歉啟事,我們無法考究誰是誰非,令人好奇的是老師到底將學生打得有多傷,還得登報道歉?如果是皮開肉綻或傷重入院,鐵定是刑事罪,警方必須介入,老師道歉也無用;要是只是手腳被打7鞭,是否小題大作,志在羞辱老師尊嚴?
校長為何沒有介入?
如果這場糾紛有勝負之分,家長贏了,老師輸了,女學生也輸了,其他教師和同學可能以異樣眼光看待她,難道要她背著成功迫使老師道歉的傳奇故事轉校,讓壞事傳千里?
假如一位老師教兩個科目或至少80名學生,每天教課、備課、批改作業與考卷、籌備活動、訓練學生應付各種比賽,還得應付教育官員和校長規定的教學報告;假如問題學生和怪獸家長只有5%,4個人就足以讓老師頭疼。
又假如大部分老師成功圓滿解決上述問題,日子一久,教師和一般打工仔一樣,只為一份薪水,已失去使命和責任感。
令人好奇的是,校長為何沒有介入教師與家長的糾紛,先瞭解教師打女學生7鞭的原因,若教師有不對之處,濫用了體罰制度,應給予紀律處分,但是不能輕易破例認同登報道歉的做法,這是羞辱天下老師的尊嚴。
一位教師朋友對我說,他堅持體罰是必要的,尤其是對付長期不交功課和頑皮的學生,同時他也知道家長一定投訴他打罵自己的孩子,于是他讓所有學生家長簽一份同意書“若您不同意老師以鞭打來管教您的孩子,請在以下簽名”,結果無一家長簽名,于是他回到學院,如常執起教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