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釋囚製假車禍搶劫 幹案累累再被捕

黎華興(右2)與建功的查案官,展示起獲的裝飾槍、巴冷刀及各種充公物品。

(檳城14日訊)兩名偷車慣犯甫出獄1個月余,仍死性不改再幹下至少10宗搶劫、爆竊及偷車案,兩週前更製造車禍,假意與車主談判索賠時亮出裝飾槍搶劫,事后因涉及售賣失竊轎車予車廠被捕!

檳島西南縣警方上週一(7日)在北海一家車廠,將涉及搶劫、爆竊及偷車案的“新港黨”兩名印裔(33歲)及華裔(39歲)匪徒逮捕歸案。

該縣警區主任黎華興說,上述嫌犯甫于今年1月出獄就涉及罪案,他們于本月1日(週二)晚上11時45分,在峇都茅新路文開學校前路段涉嫌製造車禍后,假意與華裔男車主談判索賠時,突然亮槍威脅車主交出1000令吉現款、手機及貴重財物等。事后,車主已報案。

租車換假車牌

他說,嫌犯製造車禍時,也強逼受害者賠償,并指可在不報警情況下解決車禍問題。

黎華興說,兩名嫌犯共乘的靈鹿轎車是出租車,他們租用2、3個月后沒歸還出租者,卻為轎車換上假車牌列號,以充作幹案的代步工具。

他說,警方在接獲民眾的消息后,當天在北海車廠捕獲這兩名嫌犯。

他指出,警方行動中,起獲嫌犯用來搶劫的一把裝飾槍、各種爆竊住家的工具、巴冷刀及木棍等武器,同時也在他們家中搜出價值約1萬令吉的手錶、女性飾物、包包及智能手機等失竊物品。

“嫌犯也將兩輛在西南縣失竊的本田思域轎車賣給該車廠,而轎車已被肢解,以取轎車零件。這兩舊款車,市價約4萬令吉。”

“經警方盤問后,嫌犯已招認涉嫌數宗搶劫、爆竊住家、爆竊轎車及偷車案。”

失車賊贓低價賣商家

“新港黨”匪徒幹案后,將賊贓及失竊轎車以低價賣給北海商家。

黎華興說,警方仍在追查有關賊贓下落。隨著該匪黨的兩名嫌犯落網后,當局已解決至少10宗爆竊、搶劫及偷車案。

他說,兩名嫌犯皆住西南縣新港一帶,他們也是鄰居。兩人尿檢顯示呈陽性,曾吸冰毒及嗎啡。

他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95條文(結夥搶劫)及397條文(持械搶劫企圖導致死亡或重傷)調查。

他也呼籲民眾別收購賊贓,一旦被捕,任何人牴觸刑事法典411(藏有賊贓)條文,罪成可被判監最高5年或不超過6個月,以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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