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5日訊)撞毀至少23輛亂泊堵路轎車的拖格羅厘“火爆司機”,于今日被帶上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令,法庭允許警方繼續扣留嫌犯4天,以協助調查工作。
該名拖格羅厘司機(53歲,來自吉打州)是于昨日下午,在雪州沙登一間警局自首,甲中央警局交警組隨即派員到場接手該案。
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帶司機上法庭延長扣留令至本週五(8日),並以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條文(危險駕駛)調查此案。
此罕見的車禍是于本月13日晚上9時50分,在甲市郊銜接雙溪烏浪、巴也隆布及愛極樂的SPA大道發生。
當時,坐落在大道旁的漢哲拔體育場,正在進行柔佛達魯塔克欣對壘警察的大馬超級足球聯賽賽事,現場吸引約3萬名球迷到場。
球迷因違例泊車,將大道的雙車道堵成單車道,拖格羅厘司機苦候至少半個小時仍不見球迷到場移車讓路,一怒之下猛踩油門拖著走,至少23輛轎車遭撞爛,總損失預計10萬令吉。
球賽于當晚11時10分結束,球迷離場時才揭發違例停泊車輛遭撞毀事件。
確認是否吸毒
警為司機尿檢
甲中央警區主任賽阿都阿茲助理總監說,警方已對日前撞毀至少23輛亂泊堵路轎車的拖格羅厘司機進行尿液檢驗,以確認司機在事發時是否涉及使用毒品。
他說,有關報告尚未出爐,而截至昨晚,已有16名車主向警方投報,指車子在這起意外中車輛被撞損。其中12輛車今日陸續到瑪琳警察局,由警方展開進一步調查工作。
他說,警方也將有關拖格羅厘,送到電腦驗車中心檢驗。
賽阿都阿茲說,警方援引陸路交通法令42(1)條文危險駕駛角度調查此案。在此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5年,或罰款不少過5000令吉或不超過1萬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說,由于案件發生在馬六甲,羅厘司機及羅厘一併送返甲州,由甲警方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