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將呈暫緩動議 烏雪6月泊車收費有變數
報導:郭貞黎
(吉隆坡16日訊)烏雪縣議員將於3月25日的常月會議中,提出暫時擱置執行泊車收費制,讓料於6月1日開始執行的泊車收費制出現變數。
據《中國報》瞭解,隨著烏雪縣議會日前傳出將於6月1日執行泊車收費制後,引起商民反彈,也遭新古毛區州議員李繼香非議,當局較後發文告反駁後者質疑,讓泊車收費課題越演越烈。
根據縣議會早前文告,新古毛、峇冬加里、武吉柏倫東和武吉聖淘沙將被列入收費地區,但將收費的泊車位分別只有538、1649和1920個,當地泊車位確實數量分別是875、2569和2680個。
烏雪縣議員廖書慧接受電訪時坦言,縣議會將於3月25日召開常月會議,他們將提呈動議,暫時擱置在6月1日執行的泊車收費制。
她說,儘管泊車收費制在2015年的財政預算案中原則下通過,但迄今尚處於討論階段。
她澄清,縣議員曾出席本月由縣議會召開的特別會議,但他們沒討論或決定泊車收費制將於6月1日執行,有關日期是縣議會自行定下。
“我們也為人民爭取更多權益,開出多項附加條件,如必須在各區設立免泊車收費區、降低收費等。”
開出多項附加條件
她說,泊車收費公司迄今未與他們開會,也未針對附加條件做出任何回應。
對於泊車收費制計劃擱置期限,廖書慧說,由於該合約早年已簽署,她們無法取消合約,只能要求暫擱執行。
她說,為解決部分區域泊車問題,及規劃縣議會泊車系統,泊車收費制將是未來趨勢,目前只是時間上的問題。
“我們會繼續和縣議會、泊車收費公司等協商,希望達致對人民有利的政策,避免加重人民經濟負擔。”
李繼香吁解密20年合約
新古毛區州議員李繼香已致函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呼籲雪州政府解密烏雪縣議會與私人泊車公司長達20年的泊車收費合約。
她接受電訪時說,她於週二提呈解密表格(borong a)給烏雪縣資訊官員莫哈末諾阿茲夫,要求解釋縣議會於1999年8月5日與Godell Parking Sdn Bhd簽署長達20年的泊車收費合約。
“我也通過政治秘書提呈信函給雪州大臣辦公室,要求大臣和州政府協助,在雪州自由資訊法令下解密合約,居民和商家代表同行也呈交,2000人簽名的反對收取泊車費的備忘錄給大臣。”
她指出,只有解密合約,才能讓合約內容公諸於世。
她說,他們目前最關注的是合約生效期限,因之前被告知是從合約簽署後開始生效,20年的最後年限是2019年,現今又接獲消息指20年期限是從開始執行泊車收費制算起,意味著泊車收費至2036年。
市民有權知道
“我們希望從合約中瞭解,20年的期限是從真正執行日期開始生效,還是從合約簽署日期開始。”
她強調,該合約的解密對於烏雪縣人民非常重要,市民有權力知道合約內容。
她說,她需要時間研究該份合約以取得法律諮詢,瞭解該合約對人民所造成的影響。
“據瞭解,縣議會將於3月25日召開常月會議,以取得批准通過泊車收費制,希望州政府和大臣能確保該合約不會在1972年機密法令之下,被列為機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