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註冊消費稅被控 2商家各判罰5500

左:戴秀玲以文件遮去大半邊臉,躲避攝影鏡頭。

右:黃俊文以紙遮臉,面帶笑容的步出法庭。



(關丹16日訊)關稅局今日在關丹地庭提控兩名逾期註冊消費稅的華裔商家,兩人認罪后,各別被判罰款5500令吉,或以監禁4個月替代。

兩名被告,包括在關丹柏拉慕峇魯經營人力資源公司的戴秀玲(42歲),及在關丹斯里馬哥打經營回收食油的承包商黃俊文(37歲),各別被控于2015年3月31日,傍晚6時09分,及2015年3月1日,傍晚6時01分,在關丹的消費稅執法組分行內,沒有于2015年4月1日落實消費稅的3個月前,向關稅局總監申請消費稅註冊,觸犯2014年消費稅法令第184(4)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96條文下被判決。人名皆譯音。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3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控詞指兩名被告被查獲所經營的生意,每年營業額達或超過50萬令吉,卻沒有在2015年4月1日落實消費稅之前,向關稅局總監申請註冊消費稅。關稅局之前已延長商家註冊日期至2015年2月28日,但被告們都是逾期註冊。

戴秀玲向法庭求情時指出,她的兩項生意計劃,已告吹,加上需養育兩名孩子及父母,希望法庭減輕罰款。

黃俊文則指出,他對消費稅一知不解,因此沒有在期限前註冊,希望法庭給予罰款判決。

法官哈比巴指出,法庭給予輕判,主要是教育商家註冊消費稅。

此案由關稅局的凱魯丁副檢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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