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6日訊)體育老師摑學生后,學生家長反過來掌摑及恐嚇老師案,在甲市某五星級酒店任職的學生家長,今日面對兩項控狀時直認不諱,遭法庭宣判罰款共950令吉。
來自峇章峇魯花園的紹菲蘇波(38歲),面對首項控狀指,他于本月10日上午7時45分左右,在阿依摩力國小食堂內,使用警棍恐嚇莫哈末那吉,導致受害者擔心自己安全,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可在相同條文下受處罰。
第2控狀指被告于同個地點及時間,掌摑相同受害者,導致受害者受傷,觸犯刑事法典第323條文。
被告在通譯員讀出控狀后,俯首認罪。見習律師余佩盈代表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僅以1500令吉薪水,必須負擔妻子、10歲及11歲的孩子、患有血壓高的父親及糖尿病的母親。
她說,被告也必須承擔父親每個月400令吉的醫藥費。這是被告初犯,希望法庭輕判。
推事阿娜麗雅隨后判決被告在首控狀下,罰款45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以坐牢3星期取代;在第2控狀下,被告被罰款500令吉,若無法付罰款,必須坐牢1個月取代。
此案主控官是莎芝琳娜蒂雅。
被告家人,包括兩名孩子也出庭旁聽。被告被押出法庭時,還滿面笑容面對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