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天花板漏水,管理層原答應負上全責,最后卻出爾反爾,讓屋主深感無奈。
⊙劉先生指出,居住在頂樓的單位會面對以上問題,因此部分屋主干脆出租給他人,甚至是另找房子。
他說,天花板年久失修,雨水都會滲到房間。
他指出,早前向管理層反映時,就提議身為屋主的他,先繳付維修費用,管理層對此沒有異議。
“當我再三確認后,管理層又不同意上述提議。”
劉先生說,面對該問題的單位,還能採取什么行動?
★大馬購屋者協會中文組主任陳鐘靈
凡是涉及屋頂或頂樓的設施等,都是管理層的責任,后者沒理由拒絕屋主要求維修的要求。
劉先生可向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投訴,同時致函給管理層,家中家具因漏水問題而損壞的話,對方必須做出賠償。
事主還有另一個方法是委任律師取得庭令,聘請技工維修后,再要求管理層繳付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