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17日訊)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依斯邁說,從2014年至今,該局聯同反貪會共起獲1290輛複製車,其中37輛複製車的車主,已被控上法庭,罰款總額達31萬2000令吉。
他說,購買複製車者,已違反1987年陸路交通局法令,可面對最低1萬令吉或最高2萬令吉的罰款,因此促請車主,不要冒險購買複製車。
他說,這些複製車沒有路稅、車險等,文件皆是偽造。
他今日與吉蘭丹巴士公會及德士公會交流後,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吉蘭丹反貪會主席山蘇丁。
他說,該局將與反貪委會攜手合作,繼續展開取締複製車的行動。
“一旦採取法律行動,有關複製車將會被查封及撤銷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