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體罰學生,不是不能。只是,學生真的應該被體罰嗎?
記得從書本上得知,以前的師生地位是“學生為輕師為重”,但到了如今這個時代,師生地位竟已180度轉變,教師變得越來越不受尊重,甚至還被輕視。
師生地位的轉變,讓體罰這件事,變得越來越不應該;部分家長的想法是,你憑什么處罰我的寶貝孩子?
再仔細想想,上個年代體罰事件的次數或程度,與這個時代相比絕對有天淵之別,但為什么以前的家長不會把事情鬧大(例如要求教師登3天道歉啟事),且還會支持及感激教師替他們教導孩子?
過於保護孩子
中間的轉變,到底問題出在家長身上,抑或是教師本身應該也負上一定責任?無可否認,現今的“怪獸家長”確是過于保護自己孩子,讓孩子一個一個成為溫室“小花”,但導致此轉變的成因,絕非家長而已,教師本身的心態也是成因之一。
從前的教師,大家都認為是做著神聖的工作,甚至還比喻他們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讓人敬佩,教師本身也引以為傲;現今的教師,大家普遍上卻認為只是一份傳授知識給孩子的職業,毫無偉大可言。
純粹 “打份工”的思想,也深植部分教師的腦中,從而讓他們得過且過,抱著只要根據教育部規定,在指定時間傳授完指定課程即可的思想。
在傳授知識方面,部分教師可這么根據“指令”工作,那體罰又如何呢?
體罰偶一為之
或許部分教師是抱著立威的心態去讓學生聽話,但這態度正確嗎?孩子是應該因恐懼而逼自己學習嗎?
教師的職責,應該是讓學生明白吸收知識的重要性,若碰上資質較低的學生,也應該設法教導,而非動不動就以體罰立威。
當然,教師再偉大,也是肉體凡身,在教育一些頑童時,難免會無計可施,甚至身心俱疲,這時體罰或能偶一為之,但所持心態,至少必須是恨鐵不成鋼,而非要立威。
將心比心,如果家長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被一位真正關心他們孩子前途的教師體罰,還會不滿嗎?
人必自重而后人重之,教師若要體罰學生,請先問問自己,是否真心為學生好,千萬不要為罰而罰;只要是“用心”付出,適當的時候,體罰也覺不為過,這份情意,總會有人看見,總會有人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