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信託股東法令下註冊 基金會不能賺取利潤
(萬宜17日訊)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指出,至今有371個不同的基金會,已在1952年信託股東註冊法令下註冊,在此法令註冊的基金會不能有賺取利潤的意圖。
她說,該371個基金會包括宗教、教育、科學等,這些基金會不能以賺取利潤為成立的目的。
她說,凡是想要賺取利潤的基金會,都必須向公司委員會註冊,如此一來政府可徵收稅務。
想賺取利潤須註冊
“或許內陸稅收局已發現有基金會賺錢,但卻不能馬上指責對方犯錯,因為那些藉賣小飾品和手工藝品賺錢的基金會,不算是為基金會賺取利潤。”
她說,這也是為何國家銀行插手監督,因為國行有必要知道,基金會是進行什麼活動來賺錢。
南希蘇克里今日出席2016年非政府與非營利組織(NPO)舉辦的“由人民,為人民座談會”致開幕詞後,在記者會上這么指出。
她說,暫時沒有在該法令註冊的基金會被濫用,但政府會繼續監督,以防萬一。
此外,南希蘇克里說,由於1952年信託股東註冊法令已有近60年,因此政府或會考慮修改這項法令。
她說,雖然有關法令存在已久,但即使修改,也只是將之修改的更好,如簡化註冊程序過程和擬定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