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偽造文件索7500課程費 教育部副主任不認罪
(吉隆坡17日訊)教育部吉隆坡課外活動中心副主任因涉嫌偽造文件,向上司索取7500令吉課程費,今日在法庭面控時不認罪,獲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依達尤斯妮(42歲)被指在2012年12月14日,在吉隆坡課外活動中心,偽造一份價值7500令吉課外活動指導中心管理講座會文件。
被告因此牴觸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8條文,可在同一法令第24(2)條文下判刑,罪成可被判不超20年監禁,和罰款不少于偽造數額的5倍數額或10万令吉,視何者為高。
來自反貪會的主控官萬莫哈末布卡立副檢察司隨后向法官阿拉勿丁建議,讓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時指自己要負擔病重的母親及弟弟,更在昨晚方接獲通知要被控,沒有足夠時間準備龐大數額的保釋金,因此希望法官降低保釋金至5000令吉。
法官最終決定讓被告以7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並擇定此案于4月13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