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破他人車鏡 郵差認罪罰2000

(吉隆坡17日訊)一名郵差今日被控敲破他人車鏡,認罪后被判罰款2000令吉或以4個月監禁代替。

被告尤斯尼占(35歲)被控于本月2日晚上10時,在蒲種敲破事主莫沙查里的兩個車鏡,抵觸刑事法典427(惡作劇破壞)條文。

尤斯尼占今日在沒有代表律師陪同下,以月薪僅1500令吉及育有4名年幼孩子為由,要求推事阿末蘇里欣輕判。

主控官諾惹琳娜則要求推事,給予適當的懲罰,告誡社會不再犯下類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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