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認為,律師公會沒有法定地位,向法庭提出司法檢討,有關總檢察長指示禁查26億令政治獻金的決定。
大馬律師公會於本月14日入稟高庭,尋求法庭撤銷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斷定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未涉案的決定,同時也要法庭取消總檢察長進一步對反貪會的3項調查作出決定的資格。
沙菲宜說,就算在英國,只有受害者可以申請司法檢討,而律師公會并不是案中的受害者,其立場更沒有法定地位,該公會充其量只是“多管閑事”。
“而且,總檢察長的決定是無法進行司法檢討,因這與憲法賦予總檢察長的權力是有所沖突。”
他也指責律師公會,應該是保持中立,唯如今他們的立場欠缺中立,且逐漸具有政治立場,如今的律師公會行動如同反對黨般。
沙菲宜今日在國會走廊接受媒體訪問時,這麼指出。
他說,申請司法檢討必須擁有足夠證據,唯所有調查證據都掌握在反貪污委員會手中,律師公會則沒有相關文件,欲進行司法檢討是不會成功。
針對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指,不可在國會辯論有關26億令吉課題,因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沙菲宜認同阿莎麗娜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