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敬億釐清居民指責 非屋主所以沒賠償
八條路網寮迫遷風波
(檳城18日訊)八條路網寮迫遷風波,議員逐一釐清指責。
行動黨彭加蘭哥打區州議員劉敬億說,只有屋主享有該區發展計劃的“一屋賠一屋”,日前召開記者會的75號租戶戴桂瑞,因不是屋主,所以不獲賠償。
他說,根據臨時地契屋主名單,75號的屋主是已故陳寶玉(譯音),其后代已向縣屬爭取賠償,戴桂瑞只是租戶,不是后代,只享有優先權購買發展計劃中可負擔房屋。
“之前戴桂瑞還去宣誓,稱她和丈夫及兩名孩子,住在網寮,但根據身分證號碼顯示,她兩名孩子都在吉隆坡。
劉敬億今日在其服務中心,連同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及發展商代表,召開記者會發表談話。
私人問題理不到
“戴桂瑞之前來找我好幾次,我也解釋一屋賠一屋只給屋主,但她不接受解釋。所以她不高興就到處亂說話,還和國陣人員一起召開記者會,以為這樣就能得到賠償。”
他說,戴桂瑞之后又改口說,有一家15口住在該處,又有一個工作室,但這些都是非法擴建結構,是不可能獲得賠償的。
他說,州政府是根據臨時地契名下屋主分配賠償,75號屋主和租戶的私人問題,州政府理不到。
他說,州政府自2009年至2013年進行該區人口調查,得到人口數據,而且很早就給居民心理準備。
他再舉例,根據報導,94號租戶也要一屋賠一屋,還說一家三口何去何從,但根據房屋局系統,其丈夫已擁屋。
“這些面對問題的居民,其實都是租戶,不是屋主,我已安排面對面開會,並解釋給他們聽,但他們不接受。他們得不到自己要的答案,就指議員不幫忙。”
黃偉益:重建5廟須待批准
黃偉益指出,受計劃影響的共有5間廟宇,發展商將會重建,但須等規劃准證批准后,才能與神廟理事會簽約。
“發展商將重建每間廟宇,廟宇不受限在3月31日前搬遷,且發展商會安排地方讓神廟暫時供奉神明。”
他說,受影響的50戶中,已有46戶答應搬遷並與發展商簽約,另3戶不願簽約,一間則是75號(屋主后代向縣屬申請中)。
另外,發展商代表律師宋采凌說,“居民搬遷了還得不到搬遷費”的指責,是錯誤。
她說,目前有5戶搬遷,發展商已匯款給其中3戶,另兩戶最近才搬遷,搬遷費下週將匯入戶頭。一般程序是,居民搬遷后發展商去檢查,通常搬空后7天內就會得到搬遷費。
劉敬億說,獲賠的居民搬遷后,將得1500令吉搬遷費及每月700令吉租金,直至領取屋匙。
抨國陣給假希望
劉敬億抨擊國陣在八條路網寮風波假好心,給予居民假希望。
他促請國陣停止誤導這些居民,別以為召開記者會,就能在沒任何支持文件證明下獲得賠償。
他說,國陣誤導居民衍生風波,可能拖慢有關計劃,連累已答應搬遷的居民。
另外,黃偉益說,很多享有優先權購買房子的居民疑問,為何還沒分配到廉價及可負擔房屋。
“那是因為檳島市政廳一站式批准中心尚未批准發展商提呈的規劃准證,一旦批准,發展商就能提呈建築圖冊及申請發展商執照,屆時州政府就能分配房子給有關居民。”
他說,要申請優先購買者,還是要照程序提呈表格至房屋局。沒擁屋者可申請優先購買中廉屋,已擁中廉屋者可優先購買20萬至40萬令吉的可負擔房屋,如擁超過40萬令吉房屋就不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