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裔拿督斯里伤华裔男子被控 不认罪
1名拿督斯里级印裔男子与另4名同伙涉嫌在追债时殴伤一名华裔男子,5人今日在推事庭被控蓄意伤人罪名;他们皆不认罪,各获准以1500令吉保释。
5名被告分别为拿督斯里卡马乐沙然(37岁)、莫哈末努兹立(43岁)、莫哈末苏立占(34岁)、祖卡纳因(26岁),以及古马(39岁)。
据悉,上述4名被告皆是卡马乐沙然的保镖。
控状指出,5人在本月10日早上7时26分左右,于梳邦再也Dinerso Cassa企业公司内,殴打及挥拳致伤华裔男子叶俊坤(译音,31岁),导致其头部右方及后方、眼部,以及右臂受伤。
5名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