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了半边家 市会限期搬 一再逼迁住户失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拆了半边家 市会限期搬 一再逼迁住户失措

骆伟雄母亲住家已拆除一半,尚有一半地属于政府地段。
骆伟雄母亲住家已拆除一半,尚有一半地属于政府地段。

安邦新村16路拆迁风波
(安邦18日讯)安邦新村16路拆迁风波下的其中一户居民,拆除位于私人地上的半边住家后,仍不断接获地主律师催促搬迁,现今又接获安邦再也市议会发出的搬迁通知书,勒令7日内搬离,顿感不知所措。



据了解,该处居民于70年初开始居住,屡次申请地契不果才发现有关地段已被“外来者”合法拥有,经上诉终获有关当局于去年承诺给予土地赔偿,但至今没有下文。

随着新地主入禀法庭并获得庭令要求居民搬迁,其中3户居民于去年搬离,留下的骆伟雄(44岁)母亲住家各占一半的私人地和政府地,早前已拆除位于私人地的一半住家,只剩半边住宅。

盼获合理赔偿



骆伟雄说,他事后仍不时接获地主律师拨电要求他们搬离,和拆除剩余住宅,日前更接获市议会的搬迁通知书。

另一户居民俞晓芬(33岁)则指出,本月16日接获市议会搬迁通知书,但没有道明搬迁原因。

“我屋子建在政府地段上,不涉及征地一事,曾到市议会询问搬迁事宜却不得要领。

“从我父亲那一代起,我们住在这里已40年,突然接获搬迁通知,让我们一家七口感到非常无奈和无助。”

她说,除了希望市议会给予合理解释外,也希望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安邦再也市议会土地局官员代表则强调,有关通知书是希望屋主尽快和当局联系,并非要求他们在7日内搬迁。

市议会官员研究地段图测后,证实骆伟雄住家仍占据小部分的私人地段,握有庭令的地主有权要求拆屋。

地主:有庭令可拆房

地主叶先生强调本身握有庭令,随时可以拆除占据地段的房子。

他说,他于2007年透过合法程序,购入上述约6600平方尺的地段,是该地段的合法拥有人。

“我去年12月入禀法庭获得庭令后,已给予足够时间让他们搬迁。”

他说,作为第二手土地拥有者,对以往的土地纷争不了解。

他不否认曾委任律师追讨土地,并说自己是基于之前住户已不住在该处,而是出租工厂工人,才想取回地段的使用权。

他说,目前只是想将该地段铲平,未有任何发展计划。

李书祯:周一到土地局商讨

千百家州议员依斯干达社会联系专员李书祯说,虽市议会已证实骆伟雄住家仍占据私人地,但希望地主能基于人道立场,不要逼迫屋主在短时间内搬离。

她说,涉及上述事件的各造,将于下周一(21日)前往乌冷县土地局开会商讨。

她周五联同住户骆伟雄、俞晓芬、安邦再也市议员林添财代表阿都哈林及阿兹米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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