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撞毀至少23輛亂泊堵路轎車的拖格羅厘“火爆司機”今日扣留期屆滿,獲口頭保釋外出。
甲中央警區副主任莫哈末卡馬受詢時說,警方已完成調查報告,接下來的安排交由副檢察司決定。
上述車禍是于本月13日晚上9時50分,在甲市郊銜接雙溪烏浪、巴也隆布及愛極樂的SPA大道發生。
在漢哲拔體育館觀賞球賽的球迷因違例泊車,將大道的雙車道堵成單車道,造成53歲的司機苦候至少半個小時仍不見球迷到場移車讓路,一怒之下猛踩油門直駛,把至少23輛轎車撞爛,總損失預計10萬令吉。
該名司機在本月15日下午,在雪州沙登一間警局自首,警方也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條文(危險駕駛),對此案展開調查。
在此法令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5年,或罰款不少過5000令吉或不超過1萬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