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纳吉2011年曾宣布 可负担房屋顶价40万
(槟城18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说,槟州政府是根据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纳吉,在2011年的宣布,而将槟州可负担房屋的顶价订在40万令吉。
他说,如今,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指各州政府可自行设定可负担房屋价格,槟州政府将针对房价着手讨论。
林冠英今午在光大28楼召开记者会,这么说。
达兰自取其辱
他说,阿都拉曼达兰昨日已承认,由首相发布的2013年/2014年经济报告书,及2013年年度财政预算案当中,确实将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订在40万令吉,此举宛如自取其辱。
“阿都拉曼达兰本月16日的国会当中,指控我说谎,因我指在国会提及,制定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在40万令吉者,是中央政府非州政府。隔天,他发表声明时,强调中央政府不曾将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订在40万令吉,因此权限落在州政府手上。
林冠英说,部长还自己打脸,招认他们今年1月18日召开的会议当中,曾要求全部州政府确认6项事务,包括制定可负担房屋的价格,这意味着国家房屋理事会迄今,仍未订下每个州属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
“一份中央政府在2012年颁布的财政预算案,原本早就订定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是40万令吉,但4年后的2016年,部长却再叫所有州政府去讨论议决其订价。到底谁在说谎?”
林氏说,一个大马人民房屋机构是在国会法令下成立,因此一个大马人民房屋的价格不是闹著玩的,因此有关房屋价格也被视为州政府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