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判決面書照片涉誹謗 納吉及夫人可訴倪可敏
(吉隆坡18日訊)高庭昨日判決,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夫人拿汀斯里羅絲瑪有權就太平國會議員倪可敏于去年3月29日,在其個人面子書上載具誹謗內容的照片,提出誹謗訴訟。
承審此案的高庭司法專員西蒂卡蒂嘉指出,訴方成功證明倪可敏對納吉的指控是針對個人身分,而非官方身分,且已構成誹謗,因此作出以上判決。
此外,她也駁斥倪可敏的反駁,指納吉與羅絲瑪沒有司法地位提出誹謗訴訟的論據。
倪可敏也是霹州行動黨主席,其代表律師哥賓星在陳詞中指出,有關被指具誹謗與爭議的字眼是指向納吉的官方身分。
起訴人納吉與羅絲瑪就倪可敏于上述日期,在面子書上載他們與幾位內閣部長及外交部最高官員在中國一家酒店的照片入稟高庭,起訴倪可敏誹謗,並索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