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梅:駕車不玩手機
交通部從5月起實施交通安全扣分制,總共有18項違規事項,會構成被扣分,一旦扣滿60分,駕照將被吊銷。
從第1項到第18項可構成被扣分的違規事項中,卻沒有看見任何一項,提到在駕車時,若一邊駕車,一邊使用手機通話或上網,會被扣分,這就有所不足。
現在很多人,都愛在行駛中,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握手機,或通話,或與人一來一往留言。這樣分心駕駛,容易造成行車失控,釀出人為疏忽的意外,累人累己。
交通安全扣分制已出爐,洋洋洒洒一共18項,扣分最高的就是危險駕駛,或酒后駕駛,或毒品影響下,不顧他人安危的駕駛。
其他的中度扣分是超速,不讓路給救傷車、消防車、警車,妨礙公務執行,以及在斑馬線不禮讓路人。
小扣分的違規也包括車輛狀態欠佳、在受限制路段行駛、在路口不停車等等。
有了條規,執法人員還得有大公無私的執法精神,否則,條規只是一本擱在神檯的經書,存在,但沒有人去翻動,眾生依然醉生夢死。
妨礙法規執行的便是貪污,如果違規者被執法人員截查時,總是能在神檯下交易后脫罪,那法律是沒有多少人會去跟從的。
很多車禍,根本上就是人為疏忽製造的,如不遵守行駛交通規則,駕駛不專心。
如果國民都能有安全意識,從學車考車開始,就掌握好正確駕車技術,熟讀交通規則,學習基本的護理車輛知識,不超速,不酒駕,不在睡眠不足時駕車,不在藥物或毒品影響下開車,路上的安全將大大提升。
身為父母者,有責任督促未足法定年齡的子女,阻止他們無執照開車。這是很多鄉下地區常見的情形,一些十多歲的少年,個子小小,開著摩哆或汽車,沒有戴安全盔,搖搖擺擺在路上行駛,東張西望,讓他人備受安全威脅。
如果父母失職,縱容未成年子女危險駕駛,需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以取得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