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不是部長難獲機會 想在國會解釋

林冠英指他非部長,因此不可能有機會在國會解釋購買洋房一事。

(檳城19日訊)檳州首長兼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指出,由于他不是部長,不可能會有機會在國會解釋有關他購買洋房一事。

他說,基于該課題與政府無關,一般上是不可能獲機會(在國會)解釋,除非是在州議會。

“希望這事可盡快處理,所以才安排與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沙布丁在明日(20日)一對一會面,而沙布丁自稱勇敢國會議員,看不到有什么理由害怕出席。”

對伊黨失去信任

林冠英今早為植物園設立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儀式后,如是回答記者提問。

他說,他是首位願意與指責他的人會面的首長,甚至首相納吉及其他部長也沒有這樣的膽量,這也是人民想知道誰說真話。

“我還等待沙布丁的到來。但我會在下週二(22日)官訪海南島,週一(21日)再看怎樣。”

他說,巫統國會議員(沙布丁)今次在國會玩弄這項課題,而國會有免控權,因此他無法採取行動。

另外,詢及希望聯盟有可能在砂拉越大選時,與伊斯蘭黨與國民團結黨合作時,他強調,雙方很難合作。

“雙方合作的基礎是信任,但我們之間已不存在信任。伊黨講話反反复复,在會議中同意的事,在議會外必須遵守,所以希望聯盟對伊黨已失去信任。伊黨與國民團結黨現在與巫統或國陣相似。”

願意配合促反貪會速查

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促請反貪污委員會,加速調查有關他在賓鴻路購買價值280萬令吉房屋的交易,他將給予合作及全面配合。

他今日發文告說,相信購買房屋課題不涉及貪污,儘管有人將該課題與州政府出售山竹園土地的交易牽扯在一起。

他質問檳州反貪會說曾在2009年調查他租屋的言論。

向銀行貸款210萬

他說,他不曾接受反貪會盤問有關他在買下該房屋前,每月以5000令吉租下該房屋一事。

他重申5點聲明,即本身是以280萬令吉價格購買有關位于賓鴻路的雙層獨立洋房,並向銀行貸款210萬令吉。

“州政府的地段買賣是通過公開招標,由最高價投標者標獲,我並非檳州招標委員會主席,本身的房子賣家,也非土地買賣的得標公司、非股東或董事。”

他說,巫統峇眼區部主席拿督賽胡先在去年8月19日,已在高庭上向他口頭致歉2次,並在庭上收回誹謗他收賄的指控。

他對檳州反貪會曾調查他在2009年租下該屋一事,感到驚訝,因至今沒對外宣布此事是毫無根據。

“購買此屋前,我是以每月5000令吉租下,但都不曾被當局調查盤問。”

他說,這顯示當局在他不知情下,調查了一段時間,結果沒對他採取任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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