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遵守2012年默契 “屋主等我们筹钱买”
(槟城20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说,他买下宾鸿路私邸的屋价,是基于2012年和前屋主的默契。
“我们本来是租住该屋,而这间住屋屋龄已有30年。基本上,屋主和我太太有默契,因我们租这屋也有一段时间,屋主想卖给我们,于是等我们筹到钱,屋主就遵守2012年的默契,将这间屋卖给我们。”
林冠英于去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价格,向私人个体买下位于宾鸿路的双层独立式洋房。
他今早在光大28楼,等待巫统打昔牛汝莪区国会议员沙布丁现身,针对其私邸课题对质,但后者没有现身。
他受询及是否知道该洋房市价时,他说,他不是从事产业界,但屋主和他太太早已有默契。
林氏召开约半小时记者会后,在记者会尾声受询及会否带媒体参观其私邸时,他便一口答应,并动身带领媒体记者前往其私邸。
记者会上,媒体询问林冠英会否重新让人民审阅,2012年州政府出售山竹园地段更详细的程序时,他说,山竹园课题的事实已在2012年摊开,人民也在2013年做出判决。
支持率从58%增至68%
“虽然国阵在2013年大选期间尝试玩弄这课题,但选举结果是,人民给我们更大委托,支持率从58%增至68%。”
他说,山竹园课题没有什么好隐瞒,州政府当时透过公开招标售地,得标者是提供最好及最高价者。
询及敌对党还是针对屋主,何以那么巧合是“Miss Phang”(此人是面书流传指是山竹园地段地主子公司以下的一名董事),林冠英说,他们可继续这么做,但大选成绩说明一切。
“他们可以说牛可以飞,但人民会相信吗?山竹园交易是公开招标,试问哪里有贪污空间?”
不知租屋曾被查
林冠英将就反贪会在2009年,开档调查他以每月5000令吉租屋一事,致函槟州反贪污委员会。
“我也将促请反贪会加速调查有关我购买屋子的新档案,希望有关的调查能够在不受国阵压力的影响下,公平、自由及专业(无惧)地进行。”
他说,对于槟州反贪会指在他于2015年购屋前,曾在2009年开档调查有关他租屋一事,让他相当惊讶。
“截至目前,我对于2009年已过了一段相当长时间的租屋一事被调查,毫不知情。”
他说,很明显的,反贪会并没有就他租屋一事采取任何行动,因为这是完全没有基础。
“州政府依然会秉持廉洁、无贪污的行政方针,以捍卫国际透明组织赞扬槟城在实施公开招标系统的美誉。”
挑战沙布丁国会外重复指控
“沙布丁是否敢在国会外重复对我作出的涉贪指控?”
林冠英说,国会议员在国会有言论免责权,沙布丁是否敢在国会外重复有关指控?
“对于沙布丁不敢现身首长办公室,和我来场一对一兼实事求是的对质,以就他在国会对我作出的涉贪指控出示证据,令我遗憾。我承认高估这位议员的勇气。”
须因事实而勇敢
他强调,这是大马史上首次,一位首席部长为了真相获伸张,敢于准备会晤一位指控他的敌对党国会议员。
他说,他准备会晤中聆听及审阅沙布丁所持有的证据。
“我们须因事实而勇敢,我不曾见过任何国阵的部长或州务大臣等级领袖敢于如此。”
他说,他独自一人等著迎接沙布丁到来,至于其政治秘书黄汉伟及资讯官再迪,则分别负责写信及交信到沙布丁手上,如果这两人在场(记者会)成为课题,他可邀请两人出外。
5证明反驳沙布丁
林冠英周日(20日)在记者会上重申,巫统打昔牛汝莪区国会议员沙布丁指他是否安排有关州政府地便宜卖,以换取屋主便宜卖屋给他的指控,是毫无根据且充满恶意。
1. 他购买房屋的价格是280万令吉,210万令吉由银行贷款,其余的70万现金,是作为首席部长及民选议员的所得薪金所付。
2. 州政府售地是通过公开招标,购地者是基于提出最高价格才获得购买土地。
3. 他不是槟州招标委员会主席,招标程序遵守所有州政府的规定。
4. 售予他房子的卖家,没有参与这家在公开招标中获得州政府地段的公司,也不是这家公司的董事或股东,更不是房屋发展商。
5. 峇眼区巫统主席赛胡先已于2015年8月19日在槟城高庭当着法官面前,两度向他道歉,并在法庭收回污蔑他获得购买政府地者贿赂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