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留泰小心被禁入境
(曼谷20日綜合電)為避免外籍恐怖分子及罪犯滯留在泰國,泰國周日起實施嚴格的停留管制措施,逾期停留90天以上禁止入境1年,最重者禁止入境10年。
泰國自去年8月17日在曼谷四面佛爆炸案發生後,即積極針對外籍人士的停留管制措施作檢討,並在今年年初公布,對簽證期限已經逾期的外國採更嚴格的管制。過去只罰款,逾期1天罰款500泰銖(約58令吉),但並未禁止再入境的規定。
《中央社》報導,從3月20日起,只要逾期停留超過90天就會被禁止入境1年,超過5年者,禁止入境10年,前提是應向警方自首。若是被泰國警方查獲逾期停留,雖未滿1年,除了立即驅逐出境外,並禁止入境5年;超過1年者,禁止入境10年。
泰國移民警察局自今年初起就大力宣導新的管制措施,除全面清查外籍人士的簽證期限外,也陸續有外籍人士出面自首,都依規定罰款和驅逐出境。3月20日起實施更嚴格的規定,中華民國(台灣)駐泰國代表處也提醒國民遵守相關規定。
根據泰國警方的資料顯示,這一段期間所查獲逾期停留的外籍人士以中國和韓國最多,並未有中華民國籍,研判是在台灣與泰國已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後,台灣的嫌犯比較少滯留在泰國,加上泰國警方強力查緝外籍人士犯罪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