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褲藏毒露馬腳 女郎走路腿開開被揭發
(新加坡21日訊)22歲大馬女子走路“腳開開”,怪異姿勢令關卡人員起疑,搜身后發現女子竟在內褲裡偷藏兩包毒品,今早被判坐牢22年。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吉莎麗妮面對一項觸犯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指她于前年1月25日晚上8時21分乘車進兀蘭關卡時,被發現內褲裡藏有至少15克二醋嗎啡。
案情顯示,事發當天傍晚6時30分左右,被告在柔佛新山直律街德士站乘坐德士,前往新加坡梧槽中心。
德士司機注意到,被告當時走路怪異,雙腿開開,行動緩慢,看似很不舒服;當時共乘德士的還有一名大馬男子。
晚上8時06分左右,德士抵達兀蘭關卡,在通關時,被告的護照引起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注意,並叫她到辦公室。
當被告走向辦公室時,關卡局人員注意到被告步伐不尋常。關卡局人員告訴被告得搜身,被告顯得緊張,反覆問為何得搜身。
搜身過程中,關卡局女職員注意到被告的內褲有凸起部分。被告按照關卡局人員的指示,從內褲中掏出由報紙包住的兩捆物件,裡頭裝有褐色粉狀物質。
當局經化驗后確認,粉狀物質中含有二醋嗎啡。二醋嗎啡是海洛因的違禁成分,也稱純海洛因。
被告承認,她原本打算把物件帶進新加坡,之后會有人跟她接應。被告今早在高庭認罪。
供出兩名同謀
被告供出兩名同謀名字,協助警方調查工作。
被告接受警方問話時透露,她在案發當天接到一名叫約翰的大馬男子的指示,對方吩咐她到新山金海灣向一名男子領取“東西”,再把“東西”帶進新加坡。
被告知道要帶的“東西”是違法的,因為約翰之前曾叫她運毒進新加坡,但她當時沒答應。
被告拿到“東西”后,進公共廁所把物件藏進內褲裡。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稱,被告落網后與警方合作,供出約翰與另一名大馬同謀的名字與聯絡號碼。被告在案發前無業。
警方根據被告所提供的情報,在新加坡逮捕了一名新加坡男子,案件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