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3天超過40℃ 首相可頒佈緊急狀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連續3天超過40℃ 首相可頒佈緊急狀態

(吉隆坡21日訊)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長拿督斯里馬迪奧斯當敖宣佈,氣象局所使用的“熱浪”(heatwave)字眼定義,包括氣溫連續3天超過攝氏40度,首相和國家天災管理機構可以頒布緊急狀態。



馬迪奧斯今午發文告指出,今早召開的應對艾爾尼諾和乾旱氣候技術委員會會議一致議決,氣象局的熱浪定義將分為4個級別。

文告說,零級別是氣溫攝氏35度以下(監督狀態)、第一級別是最高氣溫連續3天介于攝氏35至37度(小心狀態)、第二級別是最高氣溫連續3天超過攝氏37度(科藝部可宣佈“熱浪”)。

“科藝部宣佈熱浪,以讓各方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關閉學校等。”



應減少戶外活動

文告說,第三級別則是氣溫連續3天超過攝氏40度,首相和國家天災管理機構則可頒布緊急狀態。

上述宣佈也與天然資源與環境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在上週五(18日)宣布的行動方案有別,當時的宣佈是若氣溫連續7天超過攝氏40度,包括發生死亡案例時,政府將頒布“熱浪緊急狀態”。

此外,文告指出,地方性煙霾也會因炎熱氣候和人為活動,像是工廠、交通工具、焚燒農業廢料等繼續發生。

“人民受促不要露天焚燒,尤其是涉及露營活動時;同時,人民也受促減少大熱天時的戶外活動,尤其是下午時分。”

科藝部發佈的“熱浪”定義

零級別: 氣溫攝氏35度以下(監督狀態)

第一級別: 最高氣溫連續3天介于攝氏35至37度(小心狀態)

第二級別: 最高氣溫連續3天超過攝氏37度(科藝部可宣佈“熱浪”)

第三級別: 氣溫連續3天超過攝氏40度(首相和國家天災管理機構可頒布緊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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