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亿诉“成龙”诽谤 要求赔偿及道歉
行动党彭加兰哥打区州议员刘敬亿针对外号“成龙”的拿督曾瑞德指他欠债不还,破坏其名誉,今早入禀法庭起诉后者诽谤。
刘敬亿是在其代表律师雷尔陪同下,今早入禀槟城法庭,向答辩人索取赔偿,但未列明数额。
入禀书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曾瑞德本人或通过他方印制、刊登或再针对他发表毁谤性言论,同时要求曾瑞德在判决日的14天内,在《光芒日报》网站,及3家本地报章刊登道歉启事,以及撤回有关报导。
入禀书指出,答辩人召开一项记者会上,对起诉人做出不确实及毫无根据的指责,包括指起诉人向他借20万令吉,作为“友好借贷”,也指起诉人在无法偿还贷款后,对他避而不见。
入禀书说,答辩人鲁莽、错误、不负责任及具恶意的言论,在今年1月9日《光芒日报》网站刊登,标题为“商家促州议员还债”,已对身为两届人民代议士的他造成名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