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胆啊! 椰水档前 警员被控收贿500不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好大胆啊! 椰水档前 警员被控收贿500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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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下在卖椰水摊位收取贿赂被控,巫裔警员否认2项总额500令吉的受贿检控,地庭法官谕令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并择定4月21日过堂。

被告罗斯林(52岁)被控于2014年5月14日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之间,在红毛丹大路的大马邮政公司办事处前的椰水摊位,以警员身分,2度收取一名巫裔妇女400及100令吉贿赂,作为不执行本身原则的行动。

此举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694法令)第16(a)(B)及第17(a)条文,2项控罪都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不少过贿金5倍数额的罚款,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出庭聆讯后发现有媒体采访,离开时以手帕盖在脸上,由庭警押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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