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被檳州首長林冠英公開指責撒謊7次的檳島市議員林馬惠,出示數據支持本身指一個月只拖車1至2輛的言論。
他今日發文告,也要求相關人士或污衊他的市議員,公開向他道歉,否則他保留法律追究權力。
他強調,他在上月29日與首長對話上,有指拖車行動在這幾年已改善,而執法隊現也有5輛拖車,每輛每天平均拖2.5輛車。
“若以2.5輛車乘5輛拖車,再乘2班輪值再乘25天,總數是625輛,這和市長說當局每月拖約600輛車是相符。”
他說,他在當天對話上是說,執法組在4年前初期展開拖車行動時,他們只用1輛拖車,1個月才拖了1至2輛車。
指1個月拖1至2輛車
“若首長和市長以這些數據再做簡單計算,或向我尋求解釋,他們就會明白我並沒有撒謊。然而,市長卻公開“斥責”我,首長則誣衊及誹謗我。”
他說,以他過去3年與市政廳秘書洪永泰、執法組主任及職員共事,發現執法單位的拖車效率問題。
他以市長發放給媒體數據,指去年1組執法拖車隊平均每天只能拖到1.5至3.1輛車。實際上,每班的每輛拖車隊能至少拖4至6輛車,除非全部車沒有非法泊車或阻礙交通。
“我也曾多次依執法單位的報告,在檳島市政廳秘書主持的例常會議上,多次提及不守紀律無故曠工員工問題。這些都是有官方記錄。”
他強調,為了讓公眾判斷他是否撒謊,市政廳應透明地公開這些報告,才符合CAT原則,即能力、問責制及透明度。
無法接納接管拖車事務
林馬惠強調,市議員的角色是制定政策,市政廳職員負責行政和管理;市議員的職責是想政策及做決策讓市政廳職員執行,因此他不可接納首長建議他接管拖車事務。
“看來首長和市議員們選擇視而不見這個最基本和根本的差別,繼續要求我接管行政及管理工作。”
他說,儘管他不是公務員,但他願意協助市政廳職員提升和改善交通執法的表現,並為他們設立信息管理報告系統。
另外,他強調,他對首長的批評都集中在政策,並且都根據事實分析,從來沒有對他作人身攻擊或惡言相待。
“我作為一位訓練有素的社會科學家而不是外交官,也許我的批評有時太過直接和坦率,可能傷害了他的感受,對此我愿道歉。”
轟12火箭市議員沒做功課
林馬惠炮轟12名行動黨檳島市議員沒做功課,指他們的批評毫無根據,建議他們在下定論前,先研究與首長對話的錄影。
“我已在致給首長的公開信中,表示在回國后會發言。”
他也說,看來所有批評現州政府者都被指與國陣扯上關係,如在去年一場記者會上,首長指責檳城論壇在州政府批准山坡發展計劃的課題上,是跌入國陣的“誤導圈套”。
“但檳城論壇隨后出示證據證明,資料都是行政議員曹觀友在同年州議會里的答案。”
他說,不知何故,首長選擇以損他名譽的回應方式,導致他備受負面批評,可從社交媒體,甚至市議員的負面言論中顯而易見。
“這樣的指責違反CAT原則,反而看到問責制里的無能,及公然對我個人身及市議員身分的非正義屈辱。”
“首長市長行事應謹慎”
林馬惠指出,首長貴為一州之長,而市長則是檳島市政廳最高領導人,都是受尊重的公眾人物。因此,兩人理應在發表有分量的聲明前進行調查,以免誤導公眾。
“可惜,他們卻發表公開聲明,導致引起負面批評我的公眾留言。”
他透露,從與首長對話的錄影中,他從未提過“解僱”這字眼,而只是質問為何市政廳沒有採取紀律行動。
他說,然而首長卻指責他“如此墮落(stooping so low),以合理化他(林馬惠)欲解僱檳島市政廳員工的動機。”
“可是,反倒是首長在3月12日的記者會上,自己說要解僱任何犯錯的員工,並獲得市長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