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欠債不還名譽受損 劉敬億訴曾瑞德誹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指欠債不還名譽受損 劉敬億訴曾瑞德誹謗

劉敬億(右)在雷爾陪同下,週一(21日)早入稟法庭,起訴曾瑞德誹謗。
劉敬億(右)在雷爾陪同下,週一(21日)早入稟法庭,起訴曾瑞德誹謗。

(檳城21日訊)行動黨彭加蘭哥打區州議員劉敬億針對外號“成龍”的拿督曾瑞德指他欠債不還,破壞其名譽,今早入稟法庭起訴后者誹謗。



劉敬億是在其代表律師雷爾陪同下,今早入稟檳城法庭,向答辯人索取賠償,但未列明數額。

入稟書也要求法庭發出庭令,禁止曾瑞德本人或通過他方印製、刊登或再針對他發表毀謗性言論,同時要求曾瑞德在判決日的14天內,在《光芒日報》網站,及3家本地報章刊登道歉啟事,以及撤回有關報導。

入稟書指出,答辯人召開一項記者會上,對起訴人做出不確實及毫無根據的指責,包括指起訴人向他借20萬令吉,作為“友好借貸”,也指起訴人在無法償還貸款后,對他避而不見。



要求道歉

入稟書指出,答辯人魯莽、錯誤、不負責任及具惡意的言論,在今年1月9日《光芒日報》網站刊登,標題為“商家促州議員還債”,已對身為兩屆人民代議士的他造成名譽損失。

入稟書指出,有關報導及誹謗性言論,會讓讀者或公眾對劉敬億產生以下形象,包括喜歡欺騙、不守承諾、喜歡欠債、不可信賴、沒有資格成為人民代議士、犯下欺騙的刑事罪、有財務問題,以及因無法還清債務被答辯人“通緝”。

起訴人在今年1月29日發出律師信給答辯人,要求道歉、撤回言論及至少在3家報紙道歉。

答辯人在2月4日收到該律師信后,2月25日通過律師回复,堅持其指責。

劉敬億今早呈交入稟書后指出,既然曾瑞德堅持對他的指責,那么兩人只好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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