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漁業局體恤困境 吉膽島漁民8大訴求

依斯邁(面對鏡頭者右2)仔細聆聽與民陳訴所面對的問題。

(巴生22日訊)雪州吉膽島漁民,向漁業局提出八大訴求!

全國漁業局總監依斯邁、布城水產養殖部總監馬祖基醫生、雪州漁業局主任阿茲裡沙,以及巴生土地局局長諾阿茲曼等人,今早聯袂前往吉膽島與漁民的養魚場業者交流對話,以瞭解業者面對的問題。

出席的漁民在會上是出八大訴求,包括只罰款勿吊銷漁民執照一年、不充公捕魚工具等,另外要求政府保留B區拖網執照、允許B漁民聘請外勞,及要求政府針對C區漁民在我國合法區域捕魚時,漁船屢遭印尼執法單位拖去充公交涉等。

養魚場臨時地契待磋商

依斯邁指出,政府早在2016年1月1日就決定廢除B區(5至12海里)拖網漁船執照,相關業者需改于C區(12至18海里)作業。

“政府瞭解漁民的處境,包括面對一些銀行貸款等,所以最終決定給業者5年緩衝的時間。”

依斯邁今日中午出席對話交流會后說,我國有12萬名漁民,有8萬名是A區(1至5海里)漁民,所以政府必須考慮到這些漁民所面對的問題。

他也說,政府也給目前的B區漁民3個選項,即從目前的B區更改至C區作業,其二是將拖網漁船更改成傳統捕魚方式,其三是維持在B區作業,但只能捕蝦,業者必須安裝讓魚苗流出漁網的儀器。

至養魚場臨時地契問題,依斯邁說,由于業者仍在與州政府磋商有關費用,所以政府決定先發出執照給業者,確保養魚場能如常運作,沒執照的業者,在申請相關准證或出口海產將面對問題。

依斯邁也說,我國的改變更新鮮健康,放眼于今年底減少30%的進口魚。

吉膽島漁民8大訴求

1.要求漁民犯錯被捉時,只罰款,不要吊銷漁民執照一年,不充公捕魚工具等。

2.要求政府保留B區拖網執照。

3.船主必須在船上的條例,希望增加只有獲得漁業部或公會證明即可豁免的條規。

4.要求政府針對C區漁民在我國合法區域捕魚時,漁船屢遭印尼執法單位拖去充公交涉。

5.要求漁業局明確標明離岸5海里的標準範圍。

6.要求政府讓B區漁船也能聘請外勞。

7.要求政府讓B1漁船的馬力提升至500馬力;B漁船的馬力提升至300馬力。

8.要求政府取消B1漁船只能在離岸8海里的範圍作業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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