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工的商店、地鐵站和度假村內,青年一年多來到處偷拍女子洗澡、試衣和裙底的視頻,被判緩刑監視30個月。
長得瘦削白淨的被告陳俊宇(21歲,國民服役人員,譯音)在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間,共犯下23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
今日出刊的《聯合早報》報導,陳俊宇第一次犯案是在2013年3月13日,在新加坡Downtown East度假村偷拍一名21歲女子洗澡的半裸視頻。案情顯示,陳俊宇和一群人到度假村聚會,案發當晚約7時,他沖了涼後把手機藏在洗手盆處,打算偷拍接下來使用浴室的任何一名女子。
幾分鐘後,一名女子進入廁所,她在洗澡時被拍下了上半身裸露的視頻。
隔天凌晨2時45分左右,陳俊宇使出同樣伎倆,把手機藏在廁所裡,再次拍到同一名女子。女子當時沒穿上衣,在廁所裡刷牙,渾然未覺自己遭偷拍。
2014年,陳俊宇在碧山第八站(Junction 8)購物中心的Royal Sporting House體育用品店打工當售貨員。他在2014年4月至6月,18次使用手機拍下顧客試衣的視頻,多數時候拍到的是女顧客的底褲和腳。
其中一次發生在2014年5月30日,當晚約7時,陳俊宇預先把手機放在試衣間門外,鏡頭對準門與地板間的縫隙。不久後一名女顧客(37歲)走入試衣間,但她事後察覺自己遭偷拍,便拿走陳俊宇的手機,跟著報警。
此外,陳俊宇也曾在地鐵站偷拍女乘客的裙底。他通常會先把手機調到錄像模式,在上電動扶梯時偷拍前面女乘客的裙底。
代表陳俊宇的謝明達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和家人不親近,上小學時也經常被同學欺負。他曾目睹陌生男子偷拍女性裙底進而受到影響,從偷拍中得到快感。他患有窺陰癖,目前在接受心理治療。∕《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