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逝世联名屋未转名 可向法庭申请接管遗产
离婚后,其中一方逝世后,该如何处理两人的联名资产?
⊙张先生5年前与妻子离婚,当时两人是和平分开,所以没有为联名的资产进行转名,只是将之出租,两人平分租金。
他向《中国报》热线指出,他与前妻联名拥有一个组屋单位,不过,在离婚后,没有把单位出售,选择以出租的方式继续共同拥有该单位。
他说,前妻数个月前被发现罹患癌症,在不久前逝世,在她离世之前没有立下遗嘱或交代如何处理遗产。
“前妻父母双亡,身边剩有一个妹妹,我想知道,我和前妻联名的组屋单位该如何处理?她的妹妹会不会成为继承人?”
另外,他想知道,在处理这些事物期间,屋租该如何分配?
★麦嘉强律师
张先生前妻的家属可向法庭申请处理遗留的财产,在取得庭令后即可接管遗产,包括联名资产。
届时继承人便可和张先生安排如何处置这联名资产,至于处理遗产期间的租金分配,则视乎继承人和张先生如何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