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2日訊)“失業爸爸偷竊被打死”案;華裔嫌犯今日被控誤殺,但基于被告為拾荒者居無定所,為方便辦案,被告不准保釋。
地庭法官慕達查迪今天在庭上瞭解控方提呈的資料后,諭令將來自吉隆坡蕉賴斯嘉鎮的被告陳國耀(譯音,33歲,拾荒者)還押扣留所,直至4月22日過堂為止。
被告被控在今年2月29日晚上約8時,在崑崙喇叭靠近松俊花園一帶的花園住宅區的2間住宅前,誤將1名華裔張永強(37歲)致死,觸犯刑事法典第304(a)誤殺條文,罪成將監禁30年或罰款。
主控官莫哈末蘇菲安向法官要求不准被告保釋,因為被告居無定所,而且靠拾荒為生,很難掌握其行蹤,還押拘留是方便辦案。
案由指死者張永強(37歲,前羅厘司機)于2月29日,晚間在松俊花園一帶住宅區破門行竊時,被治安隊成員逮捕及“教訓”后,才被送往警局法辦。
但死者送院前已遍體鱗傷,被救護車送院治療后經2天搶救后,于3月3日清晨5時20分不治身亡。
法醫報告也闡明死者頭部有明顯傷痕,牙齒也遭打至脫掉,全身瘀傷及腫脹,錢包及大馬卡事也不翼而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