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昭光:大屋豪宅比酸 英蜗基宫比烂
槟州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由谁制定的争论,只见政客互相推诿责任。可负担房屋订价的“建议”,是否反映首购族经济能力的核心问题,真的可负担吗?显然并非政客关心的焦点,政客的面子大过无壳蜗牛的房子,买不起”可负担房屋”,何不去住高脚屋?
即使由纳吉发布的经济报告书及财政预算案,确实将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格订在40万令吉,而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阿都拉曼达兰也确认是首相及一马房屋计划(PR1MA)将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定在40万令吉,英明的人民政府如果对“首相及一马房屋计划”所建议的“售价参考标准”也唯参考是从,唯建议是听,这个政府到底是以中央政府为本,以纳吉为本,以一马为本,还是以民为本?
阿都拉曼达兰强调,国家房屋理事会至今仍未对可负担房屋的顶价做出任何决定,而且中央政府从来没有对可负担房屋定下40万令吉的顶价,反之,州政府有绝对权力制定这项价格。决定可负担房屋的顶价的主权这粒球,为何无人敢认领?
绝望族柔州碰运气
如果不遵守或违反国家房屋理事会、经济报告书及财政预算案对可负担房屋的“售价参考标准”指南,槟州政府是否也会因此被国阵政府控告而破产?若首相确曾在国家房屋理事会会议中,也要求各州政府检讨可负担房屋价格,以标准化全国可负担房屋的售价,槟州政府代表持什么立场?是中央愿订愿随,还是主张中央放权让各州自由制定可负担房屋售价?
林首长取笑阿都拉曼达兰仰天吐痰,但以民为本的政府何不基于人民利益而不惜仰天吞痰,打蛇随棍上,夺过制定可负担房屋价格制定主权,摆脱中央政府的建议性束缚,阿都拉曼达要打脸还是打屁股由他去。人民利益至上的槟州政府,一旦掌握主权自行决定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位,其可负担房屋的最高价定位,必低于雪州的25万令吉,甚至低于柔佛州的15万令吉。
阿都拉曼达兰强调可负担房屋的顶价40万只是“售价参考标准”。是的,所有房地产市价都是参考标准,首长大屋的卖价不反映市价就是铁证。在最廉洁的州,最有梦的子民应该都有机会在愿卖愿买情况下,买到比市价便宜一半的背山面海的心水摩天公寓阁楼。希望联盟一定会给首购族带来希望,至于绝望一族,不妨去柔佛州碰碰运气。
人才外流民随屋流
柔州大臣说其最高价的可负担房屋是15万令吉,槟城买不起40万令吉可负担房屋的首购族,应该以大局为重,不要逼政府建太多没钱赚又无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反映市价“可负担房屋”,应自我调整心态,考虑搬去柔佛住,去新加坡赚新币,只要记得大选返乡投廉洁州神圣一票,确保新国雇主有更多机会选购她可负担的优质海景高档公寓。神仙住云端,富人住阁楼,高人往高处爬,下人从善如流,人才外流,民随屋流!
可负担房屋订价无需征询民意,发展商主导订价,政府负责为发展商护驾,跟中央政府吵架。州政府应掌控可负担房屋价格制定主权,还是毕恭毕敬顺从那一马人民房屋计划的“售价参考标准”,就让尚未脑残的人民来决定吧!
如果大屋跟豪宅比酸,英蜗跟基宫比烂,就是政改的成绩单,那位当大臣时住在“完全没有保安的简陋马来高脚屋”而深受人民爱戴的聂阿兹,在云端如Zootopia的Sloth那样地笑了,?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