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昭光:大屋豪宅比酸 英蝸基宮比爛

檳州可負擔房屋的最高價位由誰制定的爭論,只見政客互相推諉責任。可負擔房屋訂價的“建議”,是否反映首購族經濟能力的核心問題,真的可負擔嗎?顯然並非政客關心的焦點,政客的面子大過無殼蝸牛的房子,買不起”可負擔房屋”,何不去住高腳屋?

即使由納吉發佈的經濟報告書及財政預算案,確實將可負擔房屋的最高價格訂在40萬令吉,而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阿都拉曼達蘭也確認是首相及一馬房屋計劃(PR1MA)將可負擔房屋的最高價定在40萬令吉,英明的人民政府如果對“首相及一馬房屋計劃”所建議的“售價參考標準”也唯參考是從,唯建議是聽,這個政府到底是以中央政府為本,以納吉為本,以一馬為本,還是以民為本?

阿都拉曼達蘭強調,國家房屋理事會至今仍未對可負擔房屋的頂價做出任何決定,而且中央政府從來沒有對可負擔房屋定下40萬令吉的頂價,反之,州政府有絕對權力制定這項價格。決定可負擔房屋的頂價的主權這粒球,為何無人敢認領?

絕望族柔州碰運氣

如果不遵守或違反國家房屋理事會、經濟報告書及財政預算案對可負擔房屋的“售價參考標準”指南,檳州政府是否也會因此被國陣政府控告而破產?若首相確曾在國家房屋理事會會議中,也要求各州政府檢討可負擔房屋價格,以標準化全國可負擔房屋的售價,檳州政府代表持什么立場?是中央願訂願隨,還是主張中央放權讓各州自由制定可負擔房屋售價?

林首長取笑阿都拉曼達蘭仰天吐痰,但以民為本的政府何不基于人民利益而不惜仰天吞痰,打蛇隨棍上,奪過制定可負擔房屋價格制定主權,擺脫中央政府的建議性束縛,阿都拉曼達要打臉還是打屁股由他去。人民利益至上的檳州政府,一旦掌握主權自行決定可負擔房屋的最高價位,其可負擔房屋的最高價定位,必低于雪州的25萬令吉,甚至低于柔佛州的15萬令吉。

阿都拉曼達蘭強調可負擔房屋的頂價40萬隻是“售價參考標準”。是的,所有房地產市價都是參考標準,首長大屋的賣價不反映市價就是鐵證。在最廉潔的州,最有夢的子民應該都有機會在願賣願買情況下,買到比市價便宜一半的背山面海的心水摩天公寓閣樓。希望聯盟一定會給首購族帶來希望,至于絕望一族,不妨去柔佛州碰碰運氣。

人才外流民隨屋流

柔州大臣說其最高價的可負擔房屋是15萬令吉,檳城買不起40萬令吉可負擔房屋的首購族,應該以大局為重,不要逼政府建太多沒錢賺又無助于促進經濟發展的反映市價“可負擔房屋”,應自我調整心態,考慮搬去柔佛住,去新加坡賺新幣,只要記得大選返鄉投廉潔州神聖一票,確保新國僱主有更多機會選購她可負擔的優質海景高檔公寓。神仙住雲端,富人住閣樓,高人往高處爬,下人從善如流,人才外流,民隨屋流!

可負擔房屋訂價無需征詢民意,發展商主導訂價,政府負責為發展商護駕,跟中央政府吵架。州政府應掌控可負擔房屋價格制定主權,還是畢恭畢敬順從那一馬人民房屋計劃的“售價參考標準”,就讓尚未腦殘的人民來決定吧!

如果大屋跟豪宅比酸,英蝸跟基宮比爛,就是政改的成績單,那位當大臣時住在“完全沒有保安的簡陋馬來高腳屋”而深受人民愛戴的聶阿茲,在雲端如Zootopia的Sloth那樣地笑了,?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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