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圓鳳:1億和28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陳圓鳳:1億和280萬

政府部門一個小秘書6年貪了1億!1億!如此天文數字,他是怎麼辦到的?實在太匪夷所思了!這應該不是一個人可以辦到的事吧?反貪會應該可以從中“捕撈”出“一個賊窩”來。如果只有一個人涉事,打死我也不相信。



另一方面,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惹上麻煩了!他用280萬買一棟洋樓,卻被揭發是“低價”購買,跟屋主有利益授受之嫌。林冠英為此大開門戶邀請記者參觀,證明自己的房子很普通,不是豪宅。但關鍵不在豪不豪,而在於“低價”!

這兩則新聞放在一起,大家怎麼看呢?小秘書當然是被罵得狗血淋頭的,而林首長倒是收穫了不少同情。

是的!不僅小秘書有問題,連帶的,他的上司也要負責任,甚至從中可以看出,政府部門內結構性的貪污已經危及國家根基。國陣政府為了贏得公務員的鐵票,不惜放任公務員的濫權貪污行為,這1億應該只是冰山一角!不論是道德或是法理人情,小秘書都犯遍了,希望反貪會可以公正調查,別不了了之。



而林冠英呢?也許,道德法理人情他都不犯,但是,情況很令人憂慮!是否經得起反貪會的調查,真的很難說!林冠英在一帆風順之時,很可能踢到鐵板了!

攻擊林冠英的人問:“為什麼基爾買便宜了就是貪污,為什麼林冠英買便宜了就不是貪污?”是的!就是這個理由!身為首席部長,林冠英不是不可以買房子,而是要考慮該如何避嫌!即使買賣是“你情我願”,也不能如此掉以輕心啊!

免得大意失荊州

我願意相信林冠英和屋主之間沒有利益瓜葛,但是,他應該對這類事情特別敏感才對!這棟房子實在不該買啊!租著住就好了,何必低價買入給自己惹麻煩呢?

屋主即使出面說話,是否可以過得了反貪會那一關,真的很難說!即使可以,最後也是被國陣捉到一個把柄,真相不重要,巫統又可以追擊林冠英了。

林冠英在這個問題上,實在太大意了!身為一個標榜反對貪腐的政治人物,當自己身居高位時,一定要嚴格遵守道德標準,而且是最高標準,任何有可能導致受嫌的行為,都應該避免,何況是買房子這么大的事。

人民不會用“放大鏡”檢視林冠英,甚至可能有點偏愛他,但是,國陣會用“顯微鏡”來無限放大林冠英的一言一行,憑空捏造尚且不在話下,更何況還有“真憑實據”!這買房子的事,林冠英能不能過關,真是很值得憂慮的!

我半年前到檳城短住幾天,那期間我特別問了很多馬來同胞對林冠英和行動黨的評語,他們都說火箭管理下的檳州旅遊業很繁榮,賺錢機會多了,而且,環境更干淨……總而言之,林冠英做得很好,比前朝好太多了。

是的,行動黨再掌政檳州絕不是問題,問題是,行動黨要放眼成為全民政黨,林冠英要成為全民領袖,而不只是檳州首長而已!

林冠英應該練練自己,把自己修煉成胸懷寬闊的領袖,提升自己的格局,對民意更謙虛一些,是不是會更好呢?遇到反對意見時,別總用對抗政敵的口氣說話,能不能表現得心平氣和些?做買房子這樣的決定時,是不是可以對自己要求更嚴格些?免得大意失荊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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