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投報僅尋回183人 日均4未成年者失蹤

(吉隆坡22日訊)今年首2個月,全國每日平均有4宗18歲以下少年及孩童失蹤案件,268宗失蹤案件中僅183名被尋獲。

平均4名失蹤者當中,其中3人是女童。

根據警方提供的數據,今年1月及2月共有268宗失蹤案,其中191宗是女生失蹤,77宗是男生失蹤。

這些案件中僅有183名少年被尋獲,其余85名仍下落不明。

《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這些被尋獲的少年,大多以尋找自由、跟隨朋友及情人為由離家出走,少部分少年則表示因與家人產生誤會、缺乏家人關愛及父母離異為由。

“在268宗案件里,年齡介于13歲至15歲高達156宗,16歲至18歲共92宗,7歲至12歲共12宗,而8歲以下共有8宗;其中42宗來自吉打排列第一,柔佛達38宗排列第二,沙巴達32宗排列第三。”

此外,本月18天內也接獲83宗失蹤案,目前34名已被尋獲,民眾可到少年及孩童失蹤官方網站(http://knk2hilang.rmp.gov.my/)查看失蹤者詳情,若有任何消息可到臨近警局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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