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寶:追究惡意指控 “彭麗君有權報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彭文寶:追究惡意指控 “彭麗君有權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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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行政議員彭文寶指出,檳首長林冠英私邸賣主彭麗君,有權通過所有法律途徑,包括報案來追究所有危害她個人名聲及家庭名譽的惡意指控。

他說,身為彭氏宗親的會員及顧問,他個人將勸告及鼓勵彭小姐報案。

彭文寶說,他昨日是以親戚身分,受委託宣讀彭麗君的法定聲明,這不能成為質疑法定聲明的理由或影射首長做錯事。他說,彭麗君是他的親戚,是這起事件被牽連的無辜一方。



“彭麗君選擇履行其在2012年答應首長的售價,不是為了物質利益,而是她相信她能夠幫助首長解決住屋問題,她不應該因為一番好意而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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