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税数据没冲突” 内政部:答2事项才混淆
(吉隆坡23日讯)内政部今日澄清,该部日前在国会针对外劳人头税的书面回答出现不同的数据,是因为回答两个不同事项,而不是该部的数据出现冲突。
该部发表文告指出,该部是回答分别由诚信党哥打拉惹国会议员西蒂玛丽亚在3月17日,及民主行动党大山脚区国会议员沈志强在3月21日的提问。
两人的问题分别是询问政府在2011年至2015年征收的外劳人头税总数,及政府在2010年至2015年征收的新外劳人头税总数。
针对西蒂玛丽亚的提问,文告指出,每一名外劳的人头税,第一年是由雇主在外劳被允许进入我国工作前缴付,第二年及接下来则是在更新外劳临时雇用证(PLKS)时征收。
至于沈志强的提问,内政部说,沈志强强调的是新外劳缴付的人头税,因此并不包括目前已在国内工作的外劳,因此,内政部只是提供外劳在第一年支付的人头税总数,不包括他们更新外劳临时雇用证时征收的人头税总数。
“两名国会议员是提出两道不同的提问,因此不存在答案冲突的问题。”
2011年至2015年征收的外劳人头税
2011:18亿755万9238令吉97仙
2012:26亿1810万1763令吉53仙
2013:24亿2300万3405令吉28仙
2014:26亿3759万4587令吉09仙
2015:22亿5414万8205令吉66仙
2010年至2015年征收的第一年外劳人头税
2010:4亿6137万1560令吉
2011:3亿4872万7165令吉30仙
2012:7亿9903万9255令吉
2013:4亿4623万6565令吉
2014:7亿3421万2560令吉
2015:2亿5462万51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