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稅數據沒衝突” 內政部:答2事項才混淆

(吉隆坡23日訊)內政部今日澄清,該部日前在國會針對外勞人頭稅的書面回答出現不同的數據,是因為回答兩個不同事項,而不是該部的數據出現衝突。

該部發表文告指出,該部是回答分別由誠信黨哥打拉惹國會議員西蒂瑪麗亞在3月17日,及民主行動黨大山腳區國會議員沈志強在3月21日的提問。

兩人的問題分別是詢問政府在2011年至2015年征收的外勞人頭稅總數,及政府在2010年至2015年征收的新外勞人頭稅總數。

針對西蒂瑪麗亞的提問,文告指出,每一名外勞的人頭稅,第一年是由僱主在外勞被允許進入我國工作前繳付,第二年及接下來則是在更新外勞臨時僱用證(PLKS)時征收。

至于沈志強的提問,內政部說,沈志強強調的是新外勞繳付的人頭稅,因此並不包括目前已在國內工作的外勞,因此,內政部只是提供外勞在第一年支付的人頭稅總數,不包括他們更新外勞臨時僱用證時徵收的人頭稅總數。

“兩名國會議員是提出兩道不同的提問,因此不存在答案衝突的問題。”

2011年至2015年徵收的外勞人頭稅

2011:18億755萬9238令吉97仙

2012:26億1810萬1763令吉53仙

2013:24億2300萬3405令吉28仙

2014:26億3759萬4587令吉09仙

2015:22億5414萬8205令吉66仙

2010年至2015年徵收的第一年外勞人頭稅

2010:4億6137萬1560令吉

2011:3億4872萬7165令吉30仙

2012:7億9903萬9255令吉

2013:4億4623萬6565令吉

2014:7億3421萬2560令吉

2015:2億5462萬51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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