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稻米公司前经理 贪污逾7万控6罪
(亚罗士打23日讯)国家稻米有限公司一名前经理涉嫌贪污,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6项收取总额7万3000令吉贿金罪状。
这名拥有“拿督巴杜卡”勋衔的前经理,被指在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8月8日,以本身职权,通过农业和农基部,批准计百吨的ST15统制米给商家,并涉嫌收取贿金,牴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6(a)(A)条文
被告哈欣(53岁)面对首控状指他于2014年8月8日下午1时38分在伊斯兰银行户头存有9000令吉,这笔钱是由WH Awana 企业业者旺贺米汇入,让被告批准他取得30公吨ST15统制白米分配额。
被告面对其余5项控状指,在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1月7日,其银行户头显示, Berkat Zairul企业业者鲁斯里分别在伊斯兰银行亚罗士打分行和峨占必叻分行汇入6万4000令吉贿金,作为被告在2013年9月至12月 批准给200公吨ST15 统制米的分配额。
地庭法官再诺聆审后,判被告在首控罪状须付7500令吉保释金,另5项控状则须付1万5000令吉保释金,由1人保释外出。
此案展至4月26日再上庭审讯。
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苏菲依拉萨,主控官为哈菲尔阿布峇卡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