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局组屋欲转名 携收据办理申请手续
缴付租金的非屋主,是否可以申请把该屋子转至名下?
⊙来自甲洞的苏太太说,2000年时,丈夫与家婆和两名兄弟住在甲洞非法木屋区,后因吉隆坡市政局要在该区建立高压电缆而征地拆屋,并获赔偿人民组屋。
她说,丈夫大哥成家立业后搬出外面,家婆也在组屋未建成前离世,但组屋就转至丈夫二哥名下,但他同样结婚后就未住在该组屋。
“我和丈夫结婚后就入住该组屋和缴付租金。”
她指出,身为屋主的二哥从来没有付过租金也居住该处,她与丈夫2014年曾向对方提过把组屋“割让”给他们,但对方不肯,只答应填多一个名字,当作联名。
“我觉得这屋子都是我们在付租金,若我们申请,是否可以转至我们名下?”
她直言,大哥及二哥家境比她一家来得好,所以不愁有这间组屋。
★林若辉律师
苏太太可以自行到市政局询问详情,加上这组屋一路来都是苏太太一家在付租金,所以申请转名,会比较容易处理,但到市政局办手续时,需出示付租金的收据或证明带上。